教育系学生德育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5-10-17 00:00:00 浏览: 来源: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创建和谐校园,将学生管理教育工作与校风、学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教育系学生德育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见附件)

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以文明修身为重点,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宁德师范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进行。

二、考核方式

1、德育量化采取记分的办法,结合学生素质拓展记分,总得分按班级人数10%为优秀、30%为良好、40%为中等、20%为合格,总得分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

2、德育量化的实施以班级为主体,各班由素质拓展工作小组负责,辅导员负责指导和最终评定。

3、各班在下学期第三周内完成德育考核工作,由素质拓展工作小组给出书面评语,辅导员填写《辅导员手册》。

三、工作要求

1、德育成绩作为学生各类评优评模、组织发展、评选奖学金等资格推荐的基本依据。

2、辅导员对于德育成绩不及格或者较差的学生应采取具体的教育帮扶措施。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育育系学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教育系学生德育量化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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