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陈桂云等六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17:03:52 浏览: 来源:

宁德师范学院拟对陈桂云等六位同学作出退学处理,因拟退学处理的相关通知无法通过“本人面签”、“留置”、“邮寄”等方式送达,故通过公告形式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陈桂云,2007级初等教育专业,学号:2007111110。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苏巧花,2007级学前教育专业,学号:2007112107。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郑水仙,2007级初等教育(英语方向)专业,学号:2007111250。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叶焰钦,2011级学前教育专业,学号:2011112311。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陈宇,2012级装潢艺术设计专业,学号:2012133101。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粟鹏,2016级音乐学专业,学号:B2016121126。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

根据《宁德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宁师院[2017]76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学校拟对以上学生作出退学的处理。

如以上学生或其代理人对此拟退学处理存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对学校拟退学的相关处理无异议。

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18750368373

陈述和申辩联系邮箱:2498150110@qq.com

联系人:郭婧

学院办公地址:求真楼D309

教育与艺术学院

2021年1月30日

上一篇: 教育与艺术学院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做新时代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团日活动

下一篇: 学院开展“ 资助暖心· 家校关怀万里行 ”寒假入户走访活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