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7-11 17:23:14 浏览: 来源:

为提高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下称“联培生”)教育质量,完善联培生奖助体系,学校、院系和指导教师积极创造条件为联培生提供教学助理、研究助理和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教、助研、助管”,统称“三助”)岗位。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2018年宁德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助”岗位的职责

“三助”岗位是联培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其中:

“助教”岗位是指联培生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本科生的作业讲评、疑问解答、实验实习指导、收集和准备教学资料等教学辅助工作。

“助研”岗位是指联培生协助导师从事资料收集、社会调研、科学实验、理论研究等工作。

“助管”岗位是指联培生从事学生班主任或辅导员、图书馆助理管理员、聘用部门事务管理等工作。

聘用单位和聘用者应对聘用的联培生进行岗前培训,做好安全知识教育,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

二、“三助”岗位的设定

“三助”岗位每学年设定1次,由学院、部门、导师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本着因事设岗的原则,于每学年9月15日之前向科研处提出申请,填写《宁德师范学院联培硕士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设立申请表》。经科研处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设岗、选聘。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三助”岗位的申请

联培生承担“三助”岗位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宁德师范学院联培硕士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申请表》,由各设岗部门择优聘用。每个岗位每月800元。

“三助”岗位学年可申请2次,但均需在每学期期初进行申请。

基于以学业为主的原则,每位联培生只能承担一个“三助”岗位。

联培生若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不能正常完成学业、违反校纪校规,将不能申请承担“三助”岗位。

四、岗位考核与劳酬发放

(一)岗位考核

1、受聘联培生“三助”工作一般按月考核;

2、根据“谁聘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聘用部门或聘用者根据受聘联培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若承担“三助”岗位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将自动终止本年度“三助”岗位工作;

4、每个月10日之前向科研处报上个月的考核结果。

(二)酬劳发放:考核结果经联培生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学校财务部门按资助标准发放。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发放酬劳。

五、管理机构和职责

科研处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全校联培生“三助”岗位,会同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合理设置“三助”岗位,制定“三助”岗位工作政策,检查“三助”岗位方案执行,监督“三助”工作实施情况。

六、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上一篇: 宁德师范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下一篇:暂无

【返回列表】